《全額保障性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監(jiān)管辦法》 2024年第15號令

國家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 · 2025-07-29 07:40:08

《全額保障性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監(jiān)管辦法》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,旨在確保可再生能源電量的全額保障性收購。......
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令

第15號

  《全額保障性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監(jiān)管辦法》已經(jīng)2024年2月5日第9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,現(xiàn)予公布,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。

主任:鄭柵潔

2024年2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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